关于协会

关于协会

   第六届理事会会长:何伟
   副会长:江锦康、杜国长、苏尚葵、莫延辉、张新周、杨开欢、童长欣。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为序):伍小杰、江锦康、何 伟、杜国长、杨开欢、苏尚葵、张新周、陈建明、邱伟和、罗石金、罗海仙、罗德昌、郑小林、郑贵天、莫延辉、徐洪春、童长欣。
   理  事(按姓氏笔画为序):伍小杰、江锦康、许如光、许金发、刘腾荣、何伟、杜国长、杨开欢、苏尚葵、李岚兰、张新周、张中良、张庆华、陈永吉、陈良明、陈建明、邱伟和、罗石金、罗海仙、罗德昌、郑小林、郑贵天、赵锡龙、莫延辉、徐洪春、黄佳军、曹谋诚、黄鹏、童长欣、游菊兴、蓝国旺、蔡星峰、戴永琦。
   律师代表:128人(略)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曾伟源
   副监事长:杜春林、倪奕阳
   监事(按姓氏笔画为序):邱媛媛、邱富英、郭阿妍、赖春燕
   秘书长:邱伟和
   常务副秘书长:戴永琦
   副秘书长:李美英、罗 伟、郭柳柳、张秋香、俞泉峰、黄林香、詹萍萍
   专职的党务兼秘书:张瑜霞
   专职秘书兼出纳:周 婷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6号莲花大厦4楼
   邮  编:364000
   联系电话:0597--2126318
   传  真:0597--2126318
   电子邮箱:lyslsxh1996@163.com
   一、概况:
   龙岩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6年2月,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受龙岩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对龙岩律师实施行业管理。现有团体会员61个,个人会员690余人。
   二、本会的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团结和带领会员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维护会员执业权益,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三、本会职责: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会员开展律师工作研讨活动,提高律师整体执业水准和社会形象;
(三)贯彻执行律师执业规范,制定律师行业管理制度,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搞好律师工作的改革,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组织实施律师的执业宣誓;
(七)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八)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九)指导、检查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制定行业惩戒规则;
(十)协调、沟通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间的团结,为会员提供业务资料和信息;
(十一)宣传律师事业,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二)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维护律师行业的合法权益;
(十三)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四)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组织架构:

(一)龙岩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2.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
   4.选举、罢免本会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5.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6.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龙岩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下设11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作为本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4个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和1个研究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社会责任委员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活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三)会长办公会议

   由会长及副会长组成,主要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议事职能,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代表大会决策。

(四)监事会

   龙岩市律师协会于2008年4月设立第一届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本会的常设监督机构。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2名,监事4名。

(五)专门、专业委员会:
   1.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常务理事会的决策咨询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业发展调研与行业规范起草、会员权益保障、会员事务与会员福利、执业规范引导、执业纠纷调处与违规执业行为惩戒、会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会员业务培训、业务研究与经验交流、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律师行业宣传、财务预决算报告起草及秘书处机关建设调研等工作。本届现设11个专门委员会:执业权利保障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宣传联络与文体委员会、考核与奖励委员会、两公律师工作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由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农民工保护委员会、老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
   2.专业委员会和研究会

   专业委员会和研究会是会员进行业务研讨和交流的机构,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根据专业委员会活动准则,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与指引等。教育培训委员设4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研究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党内法规与企业合规研究会。

  (六)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目前,秘书处有11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专职办公人员)。

   五、本会历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一届(1996年2月):会长:黄甫辉;副会长:陈粤闽、邱昌炀、谢贤伟;秘书长:邓伟先。
   第二届(2002年11月):会长:张依安;副会长:廖格民、苏天云、何伟;秘书长:陈占和。
   第三届(2008年4月):会长:张依安;副会长:苏天云、何伟、张宝发、黄家焱;秘书长:傅树元。
   第四届(2013年1月):会长:郑林;副会长:傅树元、苏天云、何 伟、张宝发、黄家焱、杜国长;秘书长:傅树元(兼)。
   第五届(2017年5月):会长:何伟;副会长:张宝发、杜国长、苏尚葵、杨开欢、张新周;秘书长:童长欣。
   第六届(2021年12月):会长:何伟;副会长:江锦康、杜国长、苏尚葵、莫延辉、张新周、杨开欢、童长欣;秘书长:邱伟和。

   六、本会历届监事长、监事:

   第一届监事会(2008年4月):监事长:廖格民;监事:莫延辉、蔡祝林。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1月):监事长:莫延辉;监事:曾伟源、邓伟先。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5月):监事长:莫延辉;副监事长:曾伟源;监事:肖正华、林天文、郭阿妍、倪奕阳、莫延辉、曾伟源。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12月):监事长:曾伟源;副监事长:杜春林、倪奕阳;监事:邱媛媛、邱富英、郭阿妍、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