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龙岩市律师协会工作简报7-8月份


【风采荣誉】

△ 7月1日,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之际,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本次会议,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对95个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198名优秀党员律师进行了表彰,我市何伟律师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的“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协会动态】

△ 7月3日,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市律协副会长张新周担任本委员会主任。本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支持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 7月4日上午,市律协办公楼正式动工装修,预计工期50天,负责装修的公司是龙岩市金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预算167253.26,市律协会长何伟、副会长苏尚葵以及市律协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动工仪式。

△ 7月6日-7日,市律协秘书处全体人员赴福建会堂参加省律协举办的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秘书处全体人员不仅提高了实际工作技能和协调合作能力,还深刻地加深了对律师的认识,对协会的认识,对工作的认识,充分了解律师职业定位、工作特点及协会定位与职能,并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职业理想有了清晰的认识,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与学习能力。

△ 7月13日-15日,我省第二期优秀青年律师入库人才研修班于在莆田市召开。我市优秀青年律师入库人才何秀英、郑艺华、俞泉峰律师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三位律师表现不俗,各自参与主持、演讲、情景剧表演等各项活动,充分展现了我市青年律师积极向上的阳光形象。我协会黄家焱副会长以省律协青工委副主任的身份全程参与了此次活动,并对青年律师提出的业务上、生活上、情怀上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

△ 7月20日-26日,何秀英律师作为福建省律协推选学员参加了“全国优秀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十一、十二期培训,何秀英律师积极担当、勇于表现,展现福建律师的风采。结训后,何秀英律师撰写的参训感悟文章《拾一段时光,遇见更好的自己》,作为本次培训首篇文章被中国律师网推送发表,也被福建省律协微信公众号推送。

△ 7月25日,省律协秘书处林龙、卢允福针对是否存在《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中禁止进行的13种推广行为和5种推广方式来我市抽检,市律协提供相关机构及场所的所在地址路线方案,市律协惩戒委副主任赖卫东和市律协副秘书长张丽红陪同省律协复检组进行走访工作。

△ 8月1日上午,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组织收看《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市司法局会议室作为分会场,何伟会长代表市律协参加了此次会议。

△ 8月11日,省律协召开第二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预备会,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涂睿律师作为我市参赛代表队领队参加了此次预备会。

△ 8月17日上午,中共龙岩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党委会,此次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郑林主持,会议讨论研究了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和议事规则;岩风律所和正廉律所新成立党支部委员人选;学习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规定。

△ 8月18日-19日,龙岩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派莫延辉、肖正华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暨监事培训班。莫延辉监事撰写的《关于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方式和边界的几点思考》和曾伟源监事撰写的《关于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方式的若干思考》入选了本次论坛论文集,莫延辉监事撰写的论文还参加了大会交流。

△ 8月20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当前工作,市律协会长何伟参加了此次会议。

△ 8月26日,省律协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业务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新周赴福州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我市上阶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的情况、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作了汇报与交流。

△ 8月28日上午,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举行中共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何伟、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张林、莫延辉、张新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赵锡龙主持,并举行了揭牌仪式和成立大会。

△ 8月28日下午,司法部办公厅开展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市司法局会议室作为分会场,市律协副会长张新周代表市律协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

各专委会

△ 7、8月份考核与奖励委员会做好申请实习律师材料审查工作,共为两位律师颁发实习证。

△ 7月26日晚,龙岩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举办了第二期业务沙龙活动,活动的主题是《2018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部分条文导读》,由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汤憬镕律师主讲。

△ 8月2日下午,市律协考核委组织2018年度第二次实习律师考核,共4名实习律师参加本次考核,4名实习律师均通过考核,秘书处配合考核委做好后续工作。

△ 8月5日,市律协青工委在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召开了第二次全委会议,除了青工委全体人员外,市律协青年律师代表队参赛选手们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青工委副主任戴永琦主持,会议制定了市律协青年律师代表队参加福建省第二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的培训方案、经费开支预算,最后青工委主任杨开欢作了会议总结。

△ 8月7日下午,市律协青工委在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市律协监事林天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青工委副主任戴永琦主持,会议审议表决了青工委工作规则、青工委内部认捐制度以及青工委拟增补九个青工委委员等事项,参会全体委员全票表决通过会议的决议内容。

△ 8月23日下午,市律协考核委组织2018年度第三次实习律师考核,共3名实习律师参加本次考核,有2名实习律师通过考核,秘书处配合考核委做好后续工作。

△ 8月28日晚,龙岩市律师协会商事专业委员会在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召开2018年度第二期业务沙龙。本次沙龙律师程致远主讲,授课题目为《以物抵债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法律效果》。

【协会工作】

△ 7月9日,市律协秘书处根据律所上报的党员汇总表,重新整理了龙岩律师党员信息,确定《龙岩党员信息汇总表》,为日后龙岩律师党建工作打好基础。

△ 7月9日,市律协秘书处整理好龙岩各律所上报的收费标准,并将核查工作移交给财经委。

△ 7月11日-18日,市律协秘书处配合教育培训委员会抓紧落实点睛网培训事宜,并整理确定了《龙岩-点睛网(执业)律师信息采集表》。

△ 7月13日,市律协秘书处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7月3日发予我会的《关于征求涉金融案件执行意见建议的函,整理各律所上报的意见和建议,经讨论与归纳,执行的要求答复《关于征求涉金融案件执行意见建议的复函》。

△ 7月13日,市律协秘书处整理好今年的实务研讨会论文,并发教育委,教育委根据律师上交的论文情况组织四个专业委分类并筛选参加省律协论文研讨会的论文。

△ 7月16日,市律协收到省律协邮寄的2018年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秘书处根据省律协要求通知合格学员来秘书处领取证书。

△ 7月17日,市律协第三届监事会发送《龙岩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关于2018年6月27日监事会决议内容的通报和协调处理的函》至秘书处,秘书处根据要求商请有关理事会领导处理。

△ 7月18日,市律协秘书处就市律协办公楼装修事宜,发函至市律协监事会,提请监事会指派监事全程监督秘书处执行龙岩市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情况。

△ 7月18日,市律协秘书处配合教育培训委员会就2月28日教育委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发函《关于为龙岩律师开通点睛网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报告》至财经委,为我市执业律师的继续培训统一采购点睛网课时。

△ 7月19日,市律协向省律协发函《关于请求省律协支援龙岩市县域律师采购点睛网课时费用的请示》及《关于申请行业发展扶持基金的请示》至省律协,望省律协可以雪中送炭,解我会燃眉之急。

△ 由于数字办要求,市律协网站不可再挂司法局二级网站,并且已将市律协网站停用,故我会于7月19日同福建省路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网站建设合同书》,争取尽快将市律协网站重新建立起来。

△ 7月20日,市律协秘书处发送《关于龙岩市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进展简报》至市律协理事会微信群,就办公楼装修情况向理事会做阶段性汇报,欢迎各位理事去现场查看,并给予意见和建议。

△ 7月22日-23日,市律协秘书处重新整理了龙岩市律师协会历年投诉案件情况,并编制了《龙岩律协投诉案件汇总表》。

△ 截止2018年上半年,统计,我市有6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7月24日,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向有关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向无党员律师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以进一步扩大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 7月26日,我会依据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傅政华部长在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中的要求,由张宝发副会长牵头完成市律协章程修订工作。

△ 8月15日,市律协秘书处配合点睛网工作人员完成点睛网开课工作,并向我市律所和律师提供了账号、密码。

△ 8月24日,市律协在司法局网站发布《关于李小强等律师2017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8月24日-8月30日,期间秘书处未收到反映意见。

△ 8月24日,经过市律协秘书处和路朗公司两个月的努力,市律协新网站正式公布了(www.fjlylx.cn),欢迎大家常浏览并踊跃投稿。

惩戒&维权

△ 6月28日市律协惩戒委员会作出决定,给予福建杭川律师事务所李小强律师、郭育宗律师警告处分,并于7月3日发通报至各律所,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 7月27日,我会收到上杭县司法局文件《关于移送给予郭**、李**律师行业惩戒情况的函》,该函中上杭县司法局认为郭律师及李律师违反“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有关规定”;郭律师还违反《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建议给予两位律师相应的行业惩戒,经本会研究决定对该投诉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 8月14日下午,市律协惩戒委在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执委会,研究漳平市检察院投诉戴律师案件。

△ 8月21日,市律协惩戒委员会作出决定,给予福建坤朗律师事务所戴永生律师警告处分,并于8月27日发通报至各律所,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专业培训

△ 7月5日,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建设施工合同法律实务与疑难问题”讲座的通知》,鼓励龙岩律师积极参加。

△ 7月16日,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司法大数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的运用”讲座的通知》,鼓励龙岩律师积极参加。

△ 7月20日-22日,我市共5名律师自费参加了“庭立方出庭技能专项训练—毒品犯罪辩护”福州首秀的培训活动,参加律师均表示收获颇丰。

△ 8月8日,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从案例看公司法最新热点难点”讲座的通知》,鼓励龙岩律师积极参加。

△ 8月27日,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国际商事仲裁若干实务问题”讲座的通知》,鼓励龙岩律师积极参加。

上传下达

△ 7月2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全省第二期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研修班参训学员填报表》。

△ 7月3日,印发《关于成立市律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7月3日,印发《关于对福建杭川律师事务所李小强律师处分的通报》及《关于对福建杭川律师事务所郭育宗律师处分的通报》。

△ 7月20日,印发《关于参加“第二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赛”的通知》。

△ 7月27日,向省律协报送《维护+惩戒工作7月份报表》。

△ 8月1日,市律协监事会落实省律协监事会论文,并发至省律协监事会邮箱。

△ 8月1日,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傅政华部长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批示要求的通知》至律所,好的执业环境需要大家一同努力。

△ 8月1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参选省律协实务研讨会论文8篇》。

△ 8月7日,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请律所和律师踊跃发表意见。

△ 8月7日,,印发《龙岩市律师协会关于增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给律所,鼓励符合条件且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

△ 8月9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第二届福建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暨监事培训班回执》。

△ 8月9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市--第二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大赛报名表》。

△ 8月9日,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福建省律师行业2017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8月10日,发布《关于为龙岩律师开通点睛网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通报》。

△ 8月17日,印发《市律协关于增补考核与奖励委员会委员及增选副主任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且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

△ 8月17日,中共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对中共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和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作出批复,赵锡龙和邹平分别任两个支部委员会书记。

△ 8月21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2018年度福建律师实务研讨会参会回执》。

△ 8月24日,印发《关于转发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做好党员情况摸底工作。

△ 8月27日,印发《关于对福建坤朗律师事务所戴永生律师处分的通报》。

△ 8月27日,向省律协报送《第六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参会回执》。

△ 8月27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涉黑案件备案汇总表》。

△ 8月29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中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 8月29日,向省律协报送《维护+惩戒工作8月份报表》以及《维权情况统计表》、《处分情况统计表》。

△ 8月30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业务情况汇报》。

△ 8月30日,向省律协报送《龙岩-第二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