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金磊律师事务所再次蝉联“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被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金磊所在2004-2009年度“第十、十一届区级文明单位”2009-2014年度“第十一、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再次蝉联2015—2017年度“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金磊所自1989年成立以来,一直把秉承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文明律所、做文明律师作为本所宗旨,并率先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金磊”律师服务注册商标,树立律师品牌形象,成为我市唯一有注册商标的律师事务所。金磊所坚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有理想的律师事务所,蝉联三届龙岩市文明单位,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金磊所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有力推动了业务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也将继续提升执业环境和品牌形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图文:林淑卿)